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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所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荣获国家三部委奖励
发布日期:2018-02-02 11:18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省四所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

  荣获国家三部委奖励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对“211工程”三期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奖励的通知》,我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苏州大学等4所高校位列其中,省属高校获奖数位居全国第一。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在文件中指出,本次奖励根据《“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专家评审、三部委审核,按照“客观公正、围绕核心;分类奖励、统筹兼顾;按校奖励、适度支持”的原则,决定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综合排名率靠前、且具有一定数量特别优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本学科所属一级领域排名前10%)的北京大学等全国28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给予奖励。我省4所入围,占总数的15%。其中,2所“211工程”地方高校即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全部获奖,这是对江苏高校尤其是省属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是对参与“211工程”三期建设的高校全体人员所作贡献的高度评价,更为下一阶段启动实施“211工程”四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