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师生为根本、以师生满意为标准,南通如皋市教育局聚焦学校食堂问题难点,积极打造校园“阳光食堂”。
管理制度具体化。该市教育局印发《学校食堂管理规定》《如皋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食堂总账、出纳、采购、物资保管等不相容岗位完全分离。司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三年,不得超过两届。
食堂台账标准化。按照学校食堂的工作流程,该市教育局编制了食堂管理的9本系列台帐,每本台账都印制了相关制度、操作方法,对全市学校食堂台账资料提出标准化要求,各学校必须按时据实填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坐实责任。
服务采购阳光化。实行学校食堂收费公示和账目公示制度,全市各学校食堂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政策依据向社会公开;学生食堂饭菜花样品种、饭菜价格、质量和安全标准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学校后勤账目每月结算细目向师生公开。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一年一招标,食堂米、油、肉等大宗食品必须以市直学校、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为单位招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检查工作常态化。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学校的食堂常规管理进行师生满意度测评及现场打分,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学校食堂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