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09:22
来源:社会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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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规﹝2017﹞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省教育厅对《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苏教规〔2010〕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docx
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