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名单的通知
苏教人﹝2016﹞20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教书育人、敬业奉献,根据《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经各设区市(含省直管县)推荐、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评委会评议、社会公示、省教育厅审议,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王夫成等317名同志被评选为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本批特级教师享受的津贴从2016年9月起执行。各地要广泛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切实加强特级教师队伍管理,保障特级教师权益,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2016年特级教师评选通知精神,从第十四批特级教师开始,所有新入选的特级教师均已承诺,自入选后3年内不调离现任教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系统,5年内不调离现任教设区市中小学教育系统。对违背承诺者,省教育厅将提请省政府撤销其江苏省特级教师资格,取消其特级教师待遇。
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