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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4 16:18 来源:社政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
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教社政〔20161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育系统深入、持久、生动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教育部党组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省教育厅。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
201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