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773/-00585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 |
| 信息标题: |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125号提案办理结果摘要 | ||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
| 内容概述: | |||
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的要求,努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学校美育体系。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各级政府重视美育。2014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今年,我省将出台实施意见,同时,教育部还将与省政府签订学校美育工作备忘录。
二、抓住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艺术课程。幼儿园普及艺术游戏课程;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职业院校开齐开足艺术实践课程;普通高校把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艺术选修课程的学习,并获得2个及以上学分方可毕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等校本课程和地方特色课程。
三、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将实施新一轮艺术教育装备提档升级工程,配齐艺术专用教室和设备,完善艺术教育经费、艺术教育装备器材补充机制。
四、积极采取措施,配齐配足艺术师资。加大中小学艺术教师招聘力度。实施《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针对农村中小学艺术教师结构性缺编的现状,通过支教、走教、建立协作区等方式,因地制宜研究解决措施。
五、面向全体学生,实现艺术教育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省教育厅每三年举办一次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三年建设一批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督促各市完善中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制度。
六、整合社会资源,丰富校园艺术活动。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教育与文化部门联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同时,两部门将加强对艺术类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其办学行为。
七、改革评价制度,提升学生艺术素质。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将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小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纳入学业水平测试;高校艺术类选修课程纳入学分制考核管理。
八、加强督导评估,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学校艺术课程纳入省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加大美育在省教育现代化标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