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老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68号建议办理结果摘要
发布日期:2016-12-28 12:15 来源:师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提升我省中小学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的建议

 

  一、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情况

  (一)调整师范教育布局结构,提升师范教育办学层次

  新世纪以来,随着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新师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及时加强对师范教育的宏观调控,努力将师范教育“调高、调优、调全”。“调高”,就是进一步提升师范教育办学层次,鼓励综合大学发挥学科综合优势举办师范教育,建立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教育为主,以开放性、多样化、高水平为显著特点的师范教育新体系。如2005年,南师大在全国率先设立以培养基础教育教师为目标的教师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试验“4+2”本硕连读的培养模式。2010年全面完成二级师范向一级师范的过渡,师范教育全部纳入高等教育体系。“调优”,就是根据基础教育对新师资培养的规模、层次和专业要求,优化培养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师范生培养规模。如2014年,全省专科院校全面停招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扩大本科院校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规模,以适应基础教育对新师资的要求。“调全”,就是构建普通师范、幼儿师范、特殊教育师范、职业教育师范品类齐全、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全省举办师范教育的院校已经全部涵盖这些专业,并且利用自身优势,主动为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新教师,是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热切期盼与迫切要求。我省师范教育院校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革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特别是面向基础教育的改革实验研究,师范教育的内涵建设、质量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以师范类专业认证为引领,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通过专业认证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监控机制,确保教师教育质量。二是以卓越教师为引领,引导培养院校深化教师培养机制、课程、教学、师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三是以加强教育教学实训平台实验基地建设为保障,提高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制定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实训实验中心建设和加强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师范生的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和教育实践。四是开展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大力强化教学实践环节,提升新师资培养质量。今年将举办第五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

  (三)开展师范生免费培养,定向为农村学校培养新师资

  2007年起,我省南通市率先启动五年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试点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收学费,跟踪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原则,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择优选录,委托培养学校单独编班培养。与此同时,针对我省幼儿教师队伍性别结构矛盾突出,男教师稀缺的状况,为吸引优秀男初中毕业生热爱幼教、报考幼教、立志从教,我省从2010年起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每年招收一批五年制幼儿师范男生实行免费教育,力争到2020年为全省每所幼儿园培养一名男教师。五年来,大批优秀男初中毕业生踊跃报考,7所培养院校共录取2800多人,分数线均达到当地四星级高中分数。今年初,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等5部门专门出台《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采用“县来县去、定向培养,提前本科、择优录取,考核合格、定向就业”的方式,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安排了55个县(市、区)共2076名乡村定向培养计划,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和盐城师范学院等7所院校进行培养,这批学生4年后到岗,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要求的,将返还在学期间的学费。

  二、进一步做好我省教师教育工作

  (一)改革招生制度,提高生源质量

  逐步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开展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鼓励支持我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

  (二)继续做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贯彻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推进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和课程改革,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提高新师资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我省基础教育。我省目前有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项目7个,省级卓越教师培养项目17个。

  (三)进一步优化教师教育体系

  以师范类专业认证为抓手,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办法》,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完善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办法,计划到2020年前对全省所有师范类专业开展认证,以此规范和引导我省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全省师范类专业布局结构。今年下半年将开展全省本科师范类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四)建立师范院校经费保障制度

  积极向省财政申请加大对师范院校的经费投入,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加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训练,增加实践实习经费,完善和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实习工作,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五)完善教师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督促我省各培养院校制定教师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要求补足配齐教师,重点引进专业带头人和教师教育专业硕士及以上师资。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教师教育专业教师攻读高一级(学历)学位、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等学术活动,鼓励教师教育专业教师深入中小学开展合作研究并探索师范生实践教学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