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为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加快教育内涵建设,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补助市级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院)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在此项政策助推下,“十二五”期间宿迁市已创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省级三、四星级高中(中职)5所,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实训基地18个、品牌(特色)专业13个,通过各类技能鉴定人数达3.1万人。
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宿迁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评审,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宿迁市财政局负责年度预算安排,并对教育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该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促进了宿迁市直学校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