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楷模拟表彰人选公示
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5〕14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密切合作,严格按要求完成了推荐工作。各地共计上报全国师德标兵100人,按照每个省(区、市)各推荐一名全国师德楷模候选人的原则,共推荐全国师德楷模候选人32(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人)人。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与教育部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各地推荐的32名全国师德楷模候选人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全国师德楷模,并推荐其中一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现将拟表彰的100名全国师德标兵,10名全国师德楷模人选(附简要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止。如有意见,可向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反映。
联系方式:1.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系人:张海港;联系电话:010—68591756;传真:010—68591751。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代晓飞;联系电话:010-66097105,传真:010-66097842。
附件:1.全国师德标兵
2.全国师德楷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