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基〔2015〕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编制了《江苏省201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书目》包含《江苏省2016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和《江苏省2016年春季中小学语音教学录音磁带(光盘)目录》(附件2)。
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和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为必选部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每门学科每个年级只能选订1种(1本)。教师用书及挂图等仅供学校为教师教学选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三、2016年春季高中教学用书仍使用《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不再编制2016年春高中教学用书目录。
四、2016年春季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目为: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
五、《书目》中标注“▲”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由各地根据教学实际选用。各地应严格按照“开课可订,不开课不订”的原则,根据《书目》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开设年级和当地实际进行征订。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该课程教材。
六、《江苏省2016年春季中小学语音教学录音磁带(光盘)目录》中含语音磁带和光盘两种,各地应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选择征订教学录音磁带或光盘,每个学生限订一种。
七、我省已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含补充习题及教学录音磁带)及作业本,严禁再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和作业本费用。各地开展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学所需教材及磁带费用按隶属关系由当地财政负担。
八、我厅将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书目》以外教材和选用地方教材但不开课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省教育厅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书目》,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江苏省2016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省教育厅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