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未办理过托管手续,请问我要如何办理档案迁移回原籍的业务?
答:办理须知:
1、请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没有户口的没有此件)到中心办理报到证改签回原籍的手续。
2、如本人无法到中心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由委托人签署《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后,委托他人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理。
3、毕业生自办理手续之日起7--15天后到原籍(县市级)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可以进行查询档案情况。
注意事项:
1、由于《户口迁移证》是公安机关所签发,所以《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更改需要本人或则委托人凭改签过后的《报到证》到《户口迁移证》的签发单位进行更改。
2、如果毕业生是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的学生,又想办理报到证改派到江苏省外,需要回原毕业学校进行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