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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7 11:36 来源:审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教审〔20135

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中专校:

  为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推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科学发展,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

  通过评议和审查各单位审计项目质量,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推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科学发展。

  二、评审范围

  此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范围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属高校和中专校内部审计机构在20121月至20138月期间组织实施并完成的各类审计项目,包括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审计等项目。

  三、评审依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2.《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3.《江苏省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四、评审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主要围绕审计项目的规范性、成效性、创新性等方面开展,重点评审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内部审计有关制度、规范情况,审计取得的成效,审计意见落实和整改情况,以及审计方法和技术创新等内容。

  五、评审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可从实施并完成的审计项目中,选择项目参与此次评审,审计项目相关材料请按要求装订归档。申报数量:省属高校、中专校各申报1个项目,各市教育局可申报2个项目,其中市本级1个,所属县(市、区)1个。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成立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分标准》评分并出具评审意见。

  3.信息反馈。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评审意见反馈至各申报单位,对审计项目质量作出客观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本次评审将选出优秀项目和表扬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全省教育系统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1.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和中专校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2.请各单位务必于1031日前将参与评审的审计项目报送至省教育厅审计处。联系人:曹林,联系电话:025-83335372。报送项目时,请认真填写《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申报表》(详见附件1)。

  附件:1.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申报表

        2.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意见书

        3.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

  江苏省教育厅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