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审〔2013〕5号
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中专校:
为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推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科学发展,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
通过评议和审查各单位审计项目质量,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推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科学发展。
二、评审范围
此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范围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属高校和中专校内部审计机构在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间组织实施并完成的各类审计项目,包括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审计等项目。
三、评审依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2.《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3.《江苏省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四、评审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主要围绕审计项目的规范性、成效性、创新性等方面开展,重点评审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内部审计有关制度、规范情况,审计取得的成效,审计意见落实和整改情况,以及审计方法和技术创新等内容。
五、评审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可从实施并完成的审计项目中,选择项目参与此次评审,审计项目相关材料请按要求装订归档。申报数量:省属高校、中专校各申报1个项目,各市教育局可申报2个项目,其中市本级1个,所属县(市、区)1个。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成立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审计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分标准》评分并出具评审意见。
3.信息反馈。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评审意见反馈至各申报单位,对审计项目质量作出客观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本次评审将选出优秀项目和表扬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全省教育系统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1.各市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和中专校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2.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参与评审的审计项目报送至省教育厅审计处。联系人:曹林,联系电话:025-83335372。报送项目时,请认真填写《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申报表》(详见附件1)。
附件:1.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申报表
3.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
江苏省教育厅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