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文公布了新一批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单,我省南京市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入选。
去年,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意见》,并首批认定了6家省级示范教师发展中心。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认定工作,从中遴选推荐国家级示范性机构。根据意见,我省到2015年,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要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全省评估认定一批省级示范中心,创建8所左右国家级示范性机构。2020年前全省每个县(市、区)均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并达到省级示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