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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体艺〔2012〕8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2012年省政府提出的“推进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的民生实事,省教育厅、财政厅于今年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试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的领导,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成立江苏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
组 长:沈 健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胡金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江建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倪道潜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沈益锋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王鲁沛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马 斌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杜 伟 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处长
沈九林 省教育厅审计处处长
张亚平 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蒋云涛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陈峥嵘 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主任
王 珏 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江苏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杜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峥嵘(常务)、蒋云涛、王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张国栋、眭平、刘丰、李海宁、潘莉娜、倪晓阳、吴国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在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建设工程的政策规定、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审核各地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优质的塑胶铺设施工候选企业;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工程实施,对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备案和汇总,组织省级督查验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工程实施的实绩,对有关地区实行“以奖代补”。调研并协调各地工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度,推广先进经验。
三、工作要求
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审查县(市、区)实施方案,督查项目推进、工程质量,组织市级验收等各项工作。试点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集中办公。各地于4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各市、县(市、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进展等,均应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 李海宁,电话(传真):025-83335680,
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吴国伟,电话:025-83335188,13809033763,电子邮件:wugw@ec.js.edu.cn。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