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关处室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 有关文件
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全省高职(专科)院校军事课课程建设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08:42 来源:体卫艺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全省高职
(专科)院校军事课课程建设检查的通知

  苏教体艺〔2012〕4  

各高职(专科)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职(专科)院校军事课课程建设推进会精神,全面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苏教体艺〔2009〕27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0〕16号)有关要求。定于今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组织对全省高职(专科)院校军事课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共同组织有关高校负责人、军地从事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有关高职(专科)院校进行检查。同时,省教育厅、省军区有关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去年被检查的部分本科院校军事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
    二、检查程序
    1.听取高校关于军事课程建设情况汇报;
    2.按文件规定19个内容,查阅相关原始档案、文件、材料等;
    3.现场考察相关场地、场所、库房;
    4.分别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军事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5.对学生军事理论知识、基本军事技能情况进行抽测;
    6.检查组反馈意见。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是贯彻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军训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组的联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礼券,努力树立良好形象。各高校要坚持接待从简的原则,不准搞超标准接待,确保检查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通过检查促进工作,全面推动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件:1.高职(专科)院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检查安排表
          2.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