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2012〕72号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10号)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3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高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讲座教授50名。部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省属高校先向我厅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向教育部申报的人员。
二、省属高校申报单位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高校,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可分别向我厅推荐3人和1人,不得超报。请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我厅推荐合适人选。
三、请各校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见附件,1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等材料报我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619,E-mail:232609889@qq.com。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四、待我厅确定向教育部申报的人员后,再请各校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教育部。
五、《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下载。
附件: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