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关处室 > 教师工作处 > 有关文件
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7 14:58 来源:师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师〔201272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10号)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3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高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讲座教授50名。部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省属高校先向我厅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向教育部申报的人员。

  二、省属高校申报单位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高校,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可分别向我厅推荐3人和1人,不得超报。请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我厅推荐合适人选。

  三、请各校于201212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见附件,1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等材料报我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619E-mail232609889@qq.com。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四、待我厅确定向教育部申报的人员后,再请各校于20131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教育部。

  五、《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下载。

  附件: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