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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
《企业专家授课规范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8 17:08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高函〔2026〕8号

各本科高校: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工作部署,根据《“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企业家进高校”前沿大课堂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组织流程、明确授课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企业专家授课规范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1日                


企业专家授课规范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发展需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工作部署,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精准对接新质生产力培育与重点产业链人才供给,推进“企业家进高校”前沿大课堂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规范指引。本规范指引适用于所有参与“企业家进高校”前沿大课堂的高校和企业专家。

第二章  专家资质

第二条  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课堂把控能力,能够适应高校课堂教学要求。

第三条  行业资质要求。行业具有影响力的创新企业家、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大国工匠以及各领域科技领军人才、行业标准制定专家等,具备突出的产业前瞻性和技术权威性,擅长宏观产业趋势分析,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优先从“筑峰强链”、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等企业中推荐产生。

第三章  授课内容规范

第四条  立德树人价值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授课内容应融入家国情怀、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与职业素养等课程思政元素,坚守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主旋律。严禁出现政治偏差、言论偏颇、低俗负面及违法违规内容,切实以价值引领赋能知识传授。

第五条  专业与行业导向。授课内容应紧扣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聚焦“六个最”相关问题。

(一)产业技术的最新进展。紧跟行业产业发展前沿,系统梳理技术迭代方向、前沿技术突破及未来发展趋势,帮助师生全面把握产业技术的最新态势与演进路径。

(二)当前产业技术竞争最激烈的领域。全面解读国内外企业竞争格局,剖析技术攻关重点方向、市场竞争焦点及核心技术竞争态势,使师生了解产业技术竞争的核心领域与关键环节,明确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的发力方向。

(三)我国在该领域的最大技术短板。深入分析“卡脖子”技术痛点、产业发展瓶颈及关键核心技术缺失环节,明确当前我国在该领域面临的主要技术挑战与制约因素,为师生提供清晰的问题导向,引导高校师生立足产业实际找准科研与学习切入点。

(四)企业最需要解决的科研难题。精准聚焦企业生产中的技术痛点、工艺瓶颈及待突破课题,结合企业研发需求,分享科研难题的解决思路、技术路径及创新方法,同时将企业一线需求精准传递给高校,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五)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学生。以新时代企业发展与产业升级需求为根本依据,从专业知识储备、实践操作能力、职业综合素养等核心维度,讲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背景下,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综合能力与素养要求,为高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提供精准实践参考,提升高校人才培养与我省产业需求的适配度。

(六)师生最想学到什么。基于高校课前征集的师生需求,针对性设计授课内容,精准对接高校相关专业师生在产业认知、技术应用、科研实践、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核心学习诉求,让授课内容高度贴合高校教学实际与师生成长发展需求,切实提升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实用性。

第六条  课程类型。省级课程企业专家可采用专题讲座形式,聚焦产业变革趋势或者重大技术创新落地等主题开展集中分享;校级课程企业专家可采用专题讲座、联合授课、实践指导等形式组织。

第四章  授课组织

第七条  组织分工。高校负责统筹企业专家进高校授课活动的整体安排,包括内容审核、时间协调、场地落实及学生组织工作。企业专家可指定一名授课联络人,配合高校完成授课内容提交、行程确认及授课内容调整等事宜。

第八条  高校组织流程。高校对接企业专家,确定授课主题和内容,负责对授课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核,明确授课时间和地点;向省教育厅提交授课信息及宣传海报;通过校内平台向师生发布授课信息;做好场地布置和直播设备、平台准备,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做好授课现场管理,把握授课进度;做好课堂延伸,建立校企常态化深度互动机制。

第九条  企业专家授课流程。企业专家与高校提前确定授课主题和内容;企业会同高校对授课提纲、授课课件等教学资料开展前置审核,重点核查内容是否紧扣“六个最”要求,是否存在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等风险隐患。企业专家按照预定内容进行讲授,不偏离主题,着装得体、言行规范;授课结束后互动环节不少于30分钟;配合高校做好授课材料归档。

第十条  组织形式。省级课程采取“线下主场+线上直播”形式组织,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线上线下同步听课。校级课程各高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需求,可采用专题讲座、联合授课、实践指导等形式组织。优秀课程资源省教育厅将统一上传至线上资源平台,供全省高校师生在线观看。

第五章  意识形态审核

第十一条  审核责任主体。高校为意识形态审核第一责任主体,企业专家为授课内容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对所提供的所有授课资料及课堂讲授内容负责。

第十二条  内容审核要求。授课内容需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任何反党反社会主义、损害国家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与内容;授课涉及各类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相关内容,须遵照官方权威口径严谨表述,确保导向合规、解读规范。涉及行业、企业评价的,客观公正,不发表极端言论,不贬低其他行业、企业,不传播虚假产业信息;涉及历史、国情、民族等内容的,坚守正确历史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无任何不当表述。

第六章  课堂延伸

第十三条  高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常态化深度互动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邀请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产业教授,参与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给予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提供实习就业机会等。

第十四条  鼓励高校与授课企业就前沿技术或难点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高校可常态化进行企业人才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