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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
申请材料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5 14:25 来源:研究生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精神和《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6〕2号)要求,现将通过材料核查的202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申请材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504室

联系电话:025-83335360

附件:202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申请材料(分单位)

   10299江苏大学.pdf

   10305盐城工学院.pdf

   10323淮阴师范学院.pdf

   10324盐城师范学院.pdf

   10327南京财经大学.pdf

   10329江苏警官学院.pdf

   10333苏州工学院.pdf

   11049淮安大学.pdf

   11055常州工学院.pdf

   11117扬州大学.pdf

   11276南京工程学院.pdf

   11287南京审计大学.pdf

   11460南京晓庄学院.pdf

   11463江苏理工学院.pdf

   11641江苏海洋大学.pdf

   11998徐州工程学院.pdf

   12213南京警察学院.pdf

   13573金陵科技学院.pdf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