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精神和《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6〕2号)要求,现将通过材料核查的202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申请材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504室
联系电话:025-83335360
附件:202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点统筹增设申请材料(分单位)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