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众参与 > 知识问答
校测和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发布日期:2025-03-06 09:58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次数: 21 字体:[ ]

第一轮的安排为:3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院校。4月1日前,院校完成对考生的校测。4月3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的安排为:4月22日前,院校完成对考生的校测及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