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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
职业院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
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3 17:45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职函〔202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教育部决定继续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1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系列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是职业院校思政、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各地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把牢教育活动的政治关口,科学指导学校(学院、系部)开展好各项活动。要结合单位实际,把教育活动纳入相关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要求,确保教育活动落深、落细、落实。

二、统筹推进,丰富活动内容。各地各校要紧盯新质生产力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围绕2024年“铸工匠心·立报国志”活动主题,做好融合的“文章”,将系列教育活动与教学实践、学生管理、职业指导等工作整体谋划、一体设计、同步推进。要在落实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等教育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特色,选准角度,精心策划一批体现江苏特色、地域特色、行业特色、职教特色的活动项目。要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形式载体,拓展活动广度深度,把活动内容向学生学习、生活、第二课堂等方面延伸,提高学生主动参与的热情,切实增强活动的趣味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传统方式,以及短视频号、公众号“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推送播放活动情况,统筹做好宣传和成果展示,打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扩大系列教育活动影响力。要借助系列教育活动,讲好职教故事,展现学生爱国热情、奋进风采,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深化活动成效。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地区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做好优秀成果、典型经验做法的展示和推广。各地各校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做好阶段性活动总结和成果报送工作。

1. 材料要求。各地各校提交的材料包括:本地本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或通知、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六类活动优秀案例视频(各设区市每类活动报送2个,各高职院校每类活动报送1个。单个视频3-5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采用MP4格式封装)及其配套材料、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工作总结、统计表和汇总表报送Word版和盖章扫描的PDF版电子文件,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 报送时间。各地各校全年报送两次材料。2024年7月30日前提交上半年材料;10月30日前报送全年材料(其中,统计表为全年数据)和本地本校总结视频(不超过10分钟)。各职业学校开展职教学生读党报活动情况及师生观后感等动态报送。

3. 报送方式。所有文稿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工作邮箱:jszjs@ec.js.edu.cn;活动优秀案例视频上传至系列活动管理平台(jszjwmfc.ppve.cn),平台账号分配及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为方便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各指定1名活动具体负责人员加入QQ工作群(设区市工作群号:129581447,高职院校工作群号:972878755)。

联系人:徐丽华(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电话:025-83758246。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pdf

   2. 2024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3. 2024年活动优秀案例视频推荐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