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委教函〔2024〕9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全省高校培养一批辅导员名师和优秀骨干,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首批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10-15名,申报基本条件:
(一)主持人所在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建设成效明显。已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落实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有力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
(二)主持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师生认可度高。
(三)主持人须为全省高校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专科层次高校可放宽至副科级),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曾获省级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类个人重大荣誉奖励的适当放宽)。
(四)主持人积极参与所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在育人项目设计、思政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团队培养建设等方面已形成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工作品牌和典型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
(五)主持人在高校思政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研究能力较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近5年主持厅级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课题;
2. 作为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课题;
3.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论文;
4. 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正式出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著作。
(六)工作室紧密结合学校育人特色和已有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名师和骨干成员特长,围绕辅导员工作主要职责,凝炼建设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努力打造具有学校特色、工作室特点的工作范式和育人品牌,在解决辅导员队伍能力建设瓶颈问题上取得突破,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学生日常管理、心理健康、学业学风、就业创业等实际工作上成效显著。
(七)团队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务职称结构合理,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1年(含)以上人数占比不低于80%,吸收省内独立学院或民办高校辅导员不少于1人。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吸纳校内相关专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专家和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团队工作。
(八)已获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再参与申报。
二、遴选数量
根据《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精神,首批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设立不超过15个。遴选工作坚持培优选优、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向所在高校提交《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推荐。各高校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组织校内遴选、公示并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党委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进行评定,对政策、条件、平台、经费等具体保障措施作出说明,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每校限推荐1个工作室,申报材料报送前,需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省级评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提出工作室立项建设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辅导员名师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申报。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荐人选可靠,推荐材料客观真实。
(三)注重总结,打造特色。要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和预期成果,突出重点、凝炼特色、培育品牌。
(四)材料清单
1. 《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2. 《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
3. 佐证材料。凡申报书中提及的所获荣誉和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4. 学校官网首页公示截图和《校内评审情况说明》(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word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5月7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电子版材料请以“【工作室】+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同步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陈磊、张彦会,联系电话:025-83335152、83335056,电子邮箱:jsgxfdy@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15楼1519室,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