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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10:16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省教育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省教育厅2023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厅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带头开展述职述法。厅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规纳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计划,连续三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培训,专题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等教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形成了省教育厅党组牵总协调、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各处室分工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对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做到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咨询论证、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

(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江苏教育网”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政策类信息920条,发布教育新闻动态信息8751条。全年召开12场新闻发布会,组织8场媒体集中采访活动,特别策划“江苏教育现代化30周年”融媒体宣传活动,受到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广泛好评。二是按需拓展公开领域。加快推进高校招生、高校财务、科技管理等教育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6件。三是着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江苏教育微博、微信等平台,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及时解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做好教育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件,行政复议8件,获得2023年度全省行政应诉案卷三等奖。二是依法依规办理来信来访。制定《省教育厅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教育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推进教育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召开教育立法规划编制座谈会。《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修改)》《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修改)》《江苏省学生资助条例》等5件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推动出台《关于促进老年学习的决定》,深化学习型社会、老龄文明社会建设。

(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出台《江苏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3年省教育厅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文件制发全过程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报备等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报备率均达100%。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每两年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9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予以保留66件、修改4件、废止13件。

四、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调整优化教育行政权力事项。一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结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情况,新增12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取消3项权力事项,调整7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确保权力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补充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按照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补充完善全省教育系统14大项共45子项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以全省统一标准办理。三是做好行政备案事项全量梳理。认真学习研究试点省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工作经验,全面梳理汇总省级独立行使及省级与市县共同行使的14项行政备案事项,推进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二)持续改进行政监管方式。一是印发《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明晰年度“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二是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三是着眼提升“照单监管”水平,全面整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互联网+监管”检查事项清单,完成5类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与“互联网+监管”检查事项的比对关联。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完成15个方面评估材料的梳理汇总和3份抽查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五是协助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统筹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三)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升级政务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出台《江苏省智慧教育样板区建设指南》,积极探索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实施路径。二是推进入学“一件事”改革。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推进义务教育“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入学业务标准化办理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建立江苏省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公共服务事项,指导各设区市教育局建立市本级入学服务事项。三是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统一办件受理平台,打通苏服办受理平台与厅内部办公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00%全部接入“苏服办”,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接入“苏服码”,全面对接省“12345”工单系统及“好差评”系统。在省教育厅政务服务“旗舰店”提供“搜-办-看-问-评”全过程高效便利服务,努力把“教育服务旗舰店”打造成数字教育新品牌。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省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培训班,专题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出台《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文书案卷标准》《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确保教育行政处罚行为公正、合理,更好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多元主体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2023年,省教育厅共承办建议提案308件,其中代表建议121件、政协提案187件。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年判决生效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2件,再审案件1件,无败诉案件。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用法治力量护佑青少年成长

(一)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施“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全省968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卫士”称号。组队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获得素养竞赛团体亚军,演讲比赛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二是积极拓展普法渠道。会同省法院、省广电制作新春安全普法宣传片,与省法院等部门联合举办《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青少年版)》首发仪式,联合开展8场“法治第二课堂”活动。举办江苏省中小学“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

(二)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现全省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联合省检察院举办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师大附中树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切实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连续6年举办省级中小学校(园)长、法治教育培训班,2023年培训达300人,累计培训超过1800人。

2024年,省教育厅将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努力方向,全面加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着力解决教育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