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3〕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2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专题办公会审议,确定60个江苏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项目建设工作。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是协调匹配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实践中国特色学徒制的具体方式,是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各地各有关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参与项目,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二、严格落实项目任务。各项目应按照《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和校企合作协议中的具体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逐项落实项目任务。各地各有关职业学校应坚持产教融合,创新校企合作方式,以有力的行动、有效的措施切实推动项目实施,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目标。
三、实施动态监督指导。各项目单位要扎实推进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健全体制机制、沉淀形成范式。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偏整改、提出改进建议。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中职学校项目的监督指导,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强对五年制高职项目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江苏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省教育厅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