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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
教材审核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10 09:37 来源:语言文字与教材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材函〔2023〕4号                                                         

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材修订工作部署和《江苏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修订情况开展集中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送审对象

本次需要送审的教材,指列入江苏省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必须落实相关内容进教材工作要求、因相应课程标准发生变化等,进行修订的地方课程教材。原则上,送审的品种应至少包含整个学年使用的教材。

二、送审要求

1.出版单位自查。出版单位在所修订教材正式送审前,必须进行专题自查,对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行把关,自查专家应以外聘专家为主。

2.送审材料提交。须提交的送审材料主要包括:(1)送审申请一式2份(需单位红头文件加盖公章),总体说明修订原因及修订情况,并附送审书目表;(2)专题自查报告1份(需加盖公章),并附专家名单;(3)修订说明1份(需每页加盖公章),主要以列表的形式对比呈现,反映修订前后内容变化、逐条说明修订理由或依据;(4)送审样书(白皮书)一式8套,送审封面一式8套(封面未修订的不需提交)。其中,送审书目表和修订说明请以Excel电子表形式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有送审材料不再退回。

3.其他材料提交。属于本次送审范围,但未组织教材修订的,出版单位须提交情况说明材料(需单位红头文件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自接到本函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江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2.凡不按要求、程序和标准送审的单位,省教育厅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对其进行通报等处理。

联系人:单适;电话:025-83335417;邮箱:shanshi@ec.js.edu.cn;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 江苏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教材工作处,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