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51号)精神,经高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2023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500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人,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100个。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6日。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335120。
附件:1.2023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doc
2.2023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doc
3.2023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名单.doc
江苏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