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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23-03-17 18:01 来源:教育督导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在宁召开,听取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情况和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情况汇报,传达2023年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视频部署会会议精神,审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副省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徐缨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教育厅厅长江涌汇报有关情况。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2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建章立制抓得实。推动颁布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督学管理办法,工作框架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二是督导职能全覆盖。扎实有效推进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有关工作,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学段。三是紧盯问题促整改。开展“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专项督导,推动一批突出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教育督导是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要重点抓好“督”和“导”两个方面。围绕“督”的方面,一要“督”得准。要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大政方针,聚焦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聚焦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二要“督”得实。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深入教育一线,全面摸清问题,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监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督导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力求督导评价与社会评价趋于一致。三要“督”得严。要督促各地各校逐项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进行复查,形成工作闭环。围绕“导”的方面,一是方向引导要到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的功能,加强对各级政府和学校的方向引导。二是工作指导要到位。有效提出针对性督导建议,指导各地各校整改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工作,选优配强各级督学,促进专业化发展。三是组织领导要到位。要督促各地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执行好各项工作规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