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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邮市扎实推进“县管校聘”改革
发布日期:2022-09-07 16:59 来源:扬州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扬州高邮市采取推进教师交流、实施教学联盟、完善保障机制等举措,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优化县域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双向”推进教师交流。下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的目标、对象、范围、激励、考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须在县域内的城乡学校间双向交流,每学年按不低于符合人数的15%进行交流,并在职称晋升、表彰奖励、申报骨干等方面,均需有交流轮岗的经历。

“一体”实施教学联盟。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原有教师交流轮岗的基础上,建立城乡教育教学联盟,实施组团交流轮岗,并进一步规定,从2022年起,教师以2学年为一个交流轮岗周期,联盟学校以8学年为一个联盟周期。此外,2021年秋学期,所有交流轮岗教师均在联盟内部遴选和安排,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城乡均衡,全面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目标。

“三方”保障教师权益。市级层面,建立全市“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县管校聘”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部门层面,市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学需要,及时核定县域内中小学校编制总量。人社部门对全市教师岗位进行统筹管理,实现全市教师的绩效统筹;教育部门对连续三年农村支教老师实行职称申报单列,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性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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