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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项目
发布日期:2022-08-04 10:05 来源:省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是对全省普通高中实施的办学质量等级鉴定。2003年,省教育厅为积极培植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星级普通高中共分5级:一星级突出办学合格性,二星级突出基础发展性,三星级突出主体骨干性,四星级突出示范引领性,五星级突出国际可比性(暂未开评)。每级学校对应一套评估标准,每套评估标准由5个一级指标(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素质教育和办学绩效)和25条标准组成。星级高中实行分级评估制度,一星、二星级高中委托设区市组织评估,三星级以上高中由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自2009年起实行每五年一轮的星级高中复审机制,其中四星级高中复审由我院组织,三星级高中复审委托设区市组织。在评估程序上,星级高中评估主要包括学校申请、县(市、区)和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组织评估、专委会审核、省教育厅审批等,其中组织评估具体分为材料评审、现场考察、整改复核三个主要环节,均由评估院分别组建专家组开展。截至2022年8月,全省共有三星级高中159所、四星级高中328所,占普通高中总数的79.97%,超过9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三星级及以上优质高中就读。

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制度实施近20年来,有力推动全省普通高中优质水平显著提高,有效引领学校多样特色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要,受到了省内外同行和被评学校广泛认可。评估院将继续用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作用,聚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奋力实现《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9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定三星级及以上办学标准”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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