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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
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10:45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高函〔2022〕1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4号)和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实施要求,现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名单(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结合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总体采用省品牌专业对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对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方式实施。第三批省品牌专业包括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省特色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本次公布的省品牌专业和省特色专业均应按照《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等相关文件,认真制订《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3)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见附件4)。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应按《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名单暨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2〕7号)开展相关工作。

三、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三批)建设期为2022年至2024年。建设期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

四、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三批)省财政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用于省品牌专业建设。资金管理按《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相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高校应建立专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规范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五、请各有关高校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任务书、建设方案书面文本各式一份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并于9月19日至9月23日期间登录“江苏省本科教学信息平台”报送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版)。联系人:朱锐祺、王建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83335556。

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省品牌专业名单.docx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省特色专业名单.docx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任务书.docx

   4.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建设方案.docx

省教育厅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