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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22-06-17 15:58 来源:教育督导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15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2022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副省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马欣出席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汇报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加强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自身建设,要提高站位、把准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国之大者”抓督导。要依法履职、规范运转,严格对照执行《工作规程》,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下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实施教育督导问责,要加强宣传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指导各地各校和教育机构全面知晓政策、吃透精神。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并注重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衔接,切实做到合法合规、有理有据。要将问责结果与有关考核、奖惩等工作挂钩,压实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督学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责任,确保问责有力有效。要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约束不作为、整治乱作为,推动各类主体切实增强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解决好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会议强调,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要抓重点难点,今年的《实施方案》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最新要求,增加了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部署,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要继续用好“督政”这一工作机制,选优配强专家,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对《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情况报告》指出的问题,要对照相关要求,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地认真整改落实。对其他省存在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加大工作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前几年国家督导指出的问题,要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会议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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