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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
江苏省就业创业培训专项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14:37 来源:高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学函〔2022〕20号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水平,打造一支专家化、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省教育厅决定依托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生涯基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专项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导师类型

(一)就业创业指导一线人员培训导师;

(二)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培训导师;

(三)江苏省“核心就业能力”培训导师;

(四)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导师。

二、推荐范围

各有关基地择优推荐政府部门、高校就业创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教学科研人员、优质企事业单位或相关行业的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推荐导师不限于本校范围。

三、推荐条件

(一)就业创业指导一线人员培训导师

1. 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的政策形势、法律法规市场建设、生涯教育、心理健康、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建树和知名度;

2. 有5年及以上(含5年)相关研究、教学和指导经验;

3. 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相关类型的师资培训授课(参加过2021年度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培训且评价较好的师资优先);

4. 高校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员原则上应为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培训导师

1. 有5年及以上(含5年)就业指导教学、研究及管理经验;

2. 对相关培训模块精熟;

3. 经过专项培训项目考核合格;

4. 在省级以上就创业教师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的优先;

5. 参与2021年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的师资和参与过江苏省核心就业能力培训且学生评价较高的师资优先。

(三)江苏省“核心就业能力”培训导师

1. 有5年及以上(含5年)就业指导教学、研究及管理经验;

2. 对江苏省“核心就业能力”读本和相关培训模块精熟;

3. 经过专项培训项目考核合格;

4. 在省级以上就创业教师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的优先;

5.参与过江苏省核心就业能力培训且学生评价较高的师资优先。

(四)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导师

1. 有5年及以上(含5年)新锐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具有创业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 作为创业导师指导过学生项目团队运营,成效显著。

3. 开展过创新创业类教学、讲座或担任过学校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评委。

4. 有意向对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出资,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者优先。

四、有关要求

1. “宏志助航计划”导师由教育部培训基地推荐,每个基地推进导师不超过20名(本校导师不超过10名);其他三类导师由生涯基地推荐,各基地推荐导师不超过10名(本校导师不超过5名)。推荐导师应事先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2. 省教育厅将对遴选的培训导师发文予以确认,并颁发聘书。

3. 请各基地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1)和《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2年9月1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948072271@qq.com。

联系人:陈登峰,宋伟,电话:025-83335756、025-83335142。

附件: 1.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推荐表.docx

      2.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导师推荐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