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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16:53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体艺函〔2022〕2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学习借鉴,并结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9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苏教体艺〔2019〕7号)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作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区域统筹,对泰州全区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整体设计、有完善制度、有充足投入、有督导考核,在构建工作体系、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并建立视力档案、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改善视觉环境、减轻学业负担、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加强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家长参与、强化考核督导、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和机构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有益经验。

连云港市海州区、东台市、南通市通州区、江阴市作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重点工作,突出带动效应,以点带面,重点解决小学、幼儿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当前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整体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同时积极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和宣传教育推广工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