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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2年
普通高中晋星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2-03-23 17:31 来源:省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评院函〔2022〕1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发〔2020〕13号),聚力实现2025年全省95%以上普通高中达到省定三星级及以上办学标准的目标任务,我院将坚持“大力发展三星、稳步提升四星”的评建策略,继续规范高效做好普通高中晋星评估工作。现将2022年晋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三星级高中的学校须取得二星级3年以上且对照三星级高中评估标准自评合格;申报四星级高中的学校须通过最近一次三星级高中复审且对照四星级高中评估标准自评合格。

现有星级认定时间计算以发文确认之日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申报:

(一)申报前一年内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违规办学行为,或近三年内管理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处理。

(二)申报四星级高中的学校非独立高中设置。

(三)2022年列入复审的三星级高中。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现已全面启用,项目通知、学校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估、结果反馈、常态数据填报等均通过系统完成。申报学校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均通过该系统在线报送自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1一15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表》;

2.《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学校自评表》(电子版《申报表》《自评表》可从评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信息公告”栏下载);

3.近三年县(市、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意见;

4.近三个学年的《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完整版扫描件(封面和骑缝均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5.申报四星级高中的学校还须报送四星级高中创建规划或行动方案。

6.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简明文字材料。

(二)自评要求

1.申报学校要高度重视自评自建工作,对照《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全面总结创建成果,对标梳理存在问题,提高评建工作实效。

2.申报学校要认真填写《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自评表》,申报信息要如实反映学校办学现状。“分项自评”要逐点概述,有序有据,客观真实,佐证材料要少而精。

3.所有信息和数据截止计算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常态数据原则上应与学年初或年度最新法定统计数据和教育信息系统数据相一致,不一致的需在相关“分项自评”中加以具体说明,所有数据信息的分子分母须同口径。

4.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申报学校指定一名熟悉自评材料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作为申报联系人,专门负责自评材料的系统录入。请申报联系人填写《2022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并将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的扫描件于4月1日前发送至项目组邮箱jsptgzxjpg@163.com。录入工作完成后,请申报联系人及时将电子版《自评表》发至项目组邮箱,以便项目组备存、查核。

四、审核推荐

(一)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学校申报资质并在线审阅学校自评材料,对不实数据和信息要及时予以纠正。在线审核时间为9月16日-20日,审核通过即视为认可申报学校的自评材料。

(二)申报截止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教育城域网上公示参评学校《自评表》,并督促参评学校在校园网上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月。公示内容中如有涉及学校教职工、师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单位隐私的信息,由参评学校提前进行必要处理。

五、创建指导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区域优质高中(省三星级及以上)创建统筹工作,对照本地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三星级高中创建或办学质量提升,加大对民办二星级、三星级高中晋评引导和扶持力度,持续补短板、厚基础、强特色,全面提高区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二)各地要认真对照评估标准及细则等要求,引导学校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落实星级高中结对创建机制,组织高星级学校帮扶创建学校,着重加强师资队伍、课程管理、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等方面的指导。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学校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以评估为契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鼓励创新。

(三)各地要协同评估院加强评风评纪建设。学校要坚持常态迎评,不弄虚作假,不托请照顾,不搞形式主义,不专门准备迎评卷宗,不临时调整课程安排,不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评风评纪督查。如有违反,我院将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学校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工作联络

(一)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项目组联系人:计虹、吴志强,办公电话:025-83335268、025-83335554。

(二)省教育评估院评风评纪监督电话:025-83335260。

(三)省教育评估院微信公众号:苏教评估(jsjypgy)

附件:2022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联系人信息表.docx

省教育评估院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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