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金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0 09:37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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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党〔2022〕10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金龙同志任机关党委正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职级;
张海珠同志任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正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常治国同志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