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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示范性职业
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0 10:11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职函〔2022〕6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2〕39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遴选、结果公示、省教育厅专题办公会审议,确定2022年江苏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30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培育工作。江苏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工作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之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在培育过程中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推动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各地各校应健全体制机制,明确任务要求,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示范职教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扩大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培育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培育任务。培育建设期为2023-2025年,各培育单位应按照提交的《江苏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申报书》,细化年度工作计划,计划应参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评价指标体系》,体现集团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的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和人才共育模式的完善、集团综合服务能力和区域发展贡献度的提升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及预期成效。在计划分年度执行过程中要狠抓责任落实,培育期满,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组织培育项目验收及认定工作。

三、开展成效填报。各培育单位应加入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系统”平台,开展集团建设绩效填报工作,展示建设成果,主动接受监督。项目填报每年持续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本年度填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5日。联系人:刘晓峰,电话:025-83335667。

附件: 2022年江苏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