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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14:58 来源: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评函〔202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江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函〔2021〕4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监测工作重要性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是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高质量做好监测工作,着力发挥监测工作的鉴定、诊断和改进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准确把握监测工作重点环节

(一)精准填报数据。请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与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教学点等)严格按照“一校一址一填报”原则和指标内涵口径采集填报数据。学校对定性指标的自我评价须实事求是,如实撰写自评说明,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学校采集填报的数据为2022年秋季学期数据。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机制,各县(市、区)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采集填报的数据信息和自评说明进行审核。各设区市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数据审核要强化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检验,对异常数据要密切关注,突出重点,确保数据质量。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或互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数据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级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认真撰写报告。省教育评估院负责撰写省级监测报告,并向设区市反馈监测结果。各设区市负责撰写市级监测报告,并向所辖县(市、区)反馈监测结果。各县(市、区)负责撰写县级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进程、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与措施等四个部分,字数在2000字左右。请各设区市于2023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报告邮寄至省教育评估院。

(四)强化以评促建。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监测的重点内容和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数据填报与分级审核请登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pgy.jse.edu.cn/ywjybzh)进行操作。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8:30-17: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及监测指标内涵解读、统计口径和数据来源等资料可从管理信息系统或监测工作QQ群下载。

(三)监测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萌萌,025-83335455;宋国春,025-83335638;顾锦江(信息系统维护),189****1002。监测QQ群号:515259312。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2615室,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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