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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04 17:18 来源: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2月29日,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原《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2月1日起废止。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

终身学习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应有之义。“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简称“学分银行”)是支持全民终身学习,认可多种学习成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互认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

为规范我省学分银行建设工作,2013年12月,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快推进我省学分银行建设,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教育现代化2035》以及实施方案要求,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构建江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省教育厅对2013年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

二、学分银行定位功能

(一)学分银行定位。学分银行是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推动各级各类学习成果积累、认定和转换服务平台。

(二)学分银行功能。学分银行为学习者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用于存储学习者个人学习成果以及成果认定等信息;为教育机构(指普通高校、职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和用人单位使用学习成果、转换学时或学分提供基本依据。

(三)实施步骤。1. 设立终身学习账户。以学习者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个人终身学习账户,用于存储学习者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成果。2.组织认定学习成果。国家认定的合格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可直接记录成绩、学时或学分;针对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学分银行制定相关认定标准,按需组织认定为学分银行的学时或学分。3.推动转换学习成果。教育机构制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支持学习者申请将学分银行认定的学习成果转换为相应的课程学时或学分。

三、学分银行管理运行

(一)机构设置。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学分银行管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江苏开放大学负责学分银行建设及日常管理。

(二)组织运行。学分银行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认定标准,提供政策咨询指导等工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各地各行业可设立学分银行分支机构。

(三)强化监督。学分银行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客观公正原则,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相关政策: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