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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
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0 10:16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2427 字体:[ ]

新年伊始,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高等教育一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及附件《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十大举措

举措一:建立教书育人长效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健全“三全育人”大格局,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结合。

举措二:构建教学能力建设新体系。高校要从学校、院系和基层教学组织三个层面,系统构建富有校本特色的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新体系。推动课堂教学规范、在线教学规范、考核评价规范等制度建设。

举措三:建设开放多元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制定《建设标准》,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基层教学组织载体和运行方式,做到教学环节全覆盖、教师全覆盖。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建设一批虚拟教研室。

举措四: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一方面推动教师教学与研究相融通,另一方面创新教师教学学术成长的形式与载体。推动教学管理模式创新。

举措五:提升教材建设水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贯穿于教材的建设理念、内容选材、体系编排、呈现方式等各环节。不断完善数字教材。

举措六:打造教学相长的师生学习共同体。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理念,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完善学业指导制度,健全教师担任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配套制度,改革学生学业评价,建立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制度。

举措七:建立教学能力全周期培养制度。为每位教师建立个性化教学档案,制定教师教学成长不同阶段教学能力建设规划和重点举措。健全新教师为期一年的教学见习制度,为青年教师配备校内外教学“双导师”。

举措八: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师能卓越、结构合理的省级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指导专家队伍。

举措九:加强教学能力提升支持条件建设。加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训条件配置,提升教师信息技术的能力水平,探索开发江苏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建设资源共享平台。

举措十:加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促进高校科学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办法,加强教学质量内部保障机制和外部评价机制建设,有效使用教师教学评价结果。

十项标准

标准一:目标原则。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推动广大教师践行职业行为准则。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

标准二:机构设置。依托课程(群)、学科专业、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验团队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鼓励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标准三:人员组成。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体教师和全部教学环节,实行负责人制,且根据其性质和覆盖范围,合理确定规模。

标准四:教学能力。推动实施传帮带,制定教学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常态化的教师教学研修与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制度;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标准五:教学实施。依托课程(群)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课程建设、教学档案和考核评价;依托专业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培养模式、专业发展和合作育人。

标准六:改革创新。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积极开发新课程,新教材、新教案,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试题库等,注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

标准七:质量文化。严把教学能力关和质量关,建立新教师首开课试讲制度和新课程试讲制度,实施多元化教学评价。

标准八:保障机制。制定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权利与待遇;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活动场所、教学设施、信息化条件等。

标准九:考核激励。建立完整的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量、教师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学研修考核。

标准十:特色发展。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打造品牌活动项目,形成特色。培育国家级、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相关政策:《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