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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部署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选科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02 11:22 来源:基教处 浏览次数: 5994 字体:[ ]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对做好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以下简称高二年级学生)选科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我省实施新高考方案以来,各地各普通高中积极开展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为江苏新高考首考安全平稳落地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各类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新高考首考还存在化学科目选考人数较少、物理类和历史类生源占比与国家需求、社会需要和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不匹配等问题。各地各普通高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站稳人民立场,严格依据国家人才培养需要,以及高校选科要求,在巩固已有选科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学校为主、协同推进的选科评估与指导机制,帮助高二年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处理好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社会需求的关系,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通知强调,高二年级学生选科工作仍依据由普通高校根据2019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所编制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各地各普通高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的高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力度,确保每位教师、学生及家长能熟悉理解高考综合改革系列政策与学校选科组合种类、指导方案具体内容和选科操作的具体要求。严禁预先设定部分选科组合限制学生选科,严禁用考试成绩限制学生选科,严禁误导、强制、代替学生选科。

通知明确,各地各普通高中要从五个方面分阶段规范有序推进高二年级学生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一是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全面系统地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客观准确地认识自我、规划设计未来发展。二是明确初步选科意向,充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校内外专家的力量,帮助学生分析所选学科学习条件的利弊,引导学生在国家人才培养方向、高校学科结构调整趋势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三是开展初选情况评估,以班级、学校为单位全面分析学生初步选科意向,从科学性、合理性等角度对选科出现的问题提出纠偏方案。四是自主确定选科志愿,在学生、家长和学校充分交流互动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选择自由,由学生自主调整并确定选科志愿。学校根据学生的选科志愿安排好分班及教学。五是按需开展补偿性教学,学校积极帮助调整选科的学生制订学科学习补修方案,开展针对性补偿教学与学习辅导。

据悉,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选科依据由普通高校根据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所编制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行,相关选科要求将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