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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21-00086 文   号: 苏教办继函〔2021〕2号
发布机构: 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5
信息标题: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明确
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主题分类: 职社教育
内容概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明确
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5 12:04 来源: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继函〔2021〕2号

各设区市、县(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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