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法函〔202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要求,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地各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四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紧紧依托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第二课堂”、法治副校长等专业力量,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根据学生认知特点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要深入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开展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生命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地各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确保本地本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5%,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加强高校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大学生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设“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和“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
(二)继续办好“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扎实开展宪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地各校要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2021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名;高校片区选拔赛分宁扬泰片、苏锡常镇通片、徐淮盐连宿片3个片区进行,各片区每所高校选拔1名学生参加片区决赛。3个片区遴选出参加省级决赛人选15名,其中宁扬泰片和苏锡常镇通片各6名、徐淮盐连宿片3名。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1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学生各1名,参加省级决赛;各高校选拔1名优秀学生参加片区初选。3个高校片区遴选参加省级决赛人选15名,其中宁扬泰片和苏锡常镇通片各6名、徐淮盐连宿片3名。
高校片区选拔赛如遇特殊情况,由省教育厅及时作出调整。省级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拟于10月中下旬举行,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各地选拔报送外,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从每个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中评选出各3名优秀选手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各地应鼓励并支持学生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
(三)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2021年12月上旬,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各地应积极组织学校通过网络同步参与活动。
(四)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普法网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让师生及时了解、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后续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引导广大师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宪法深入每个人心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活动组委会,加强统筹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健全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具体方案,尽快部署实施,鼓励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活动。要加强与司法、检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应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方式。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报道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学习成果,全面动态展示江苏教育风采。
请各地各校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2年工作建议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电子邮箱:liy@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