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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27 09:10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基〔2021〕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办学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不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就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重点任务,关系到农村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的构建,也关系到现代化教育强省的建设。“十三五”以来,我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补短板、强弱项,促改革、提质量,在办学条件改善、“两类学校”建设、控辍保学、扶贫助学、化解大班额、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要求,面向未来“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迫切需要继续提升。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为农村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是推进教育公平、巩固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成果的客观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的各项举措、任务落到实处。

二、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投入保障、教师队伍、控辍保学、留守儿童帮扶、课程教学改革、精准资助等关键环节,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真正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切实让农村中小学生享有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重点任务

1.建立学校布局规划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各地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要确保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要求。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农村温馨美丽校园,努力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2.建立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大省市教育经费综合奖补力度,完善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使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与水平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与水平。

3.建立教师队伍发展长效机制。县级教育等部门统筹教师编制安排要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统筹配置乡村教师。加强教师教育,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农村教师业务能力。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和公示制度。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特级教师评选向农村学校倾斜。努力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乡村工作补助标准,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4.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推动各地各校加大重点时段(开学、放假前后)、重点学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理,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建立控辍学生日常管理和台账档案制度,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开展“一对一”精准关爱帮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积极提供个性化教育。坚持深入家庭走访与个别疏导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努力通过细心、贴心的服务,精心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防止新增辍学,努力实现“上学路上一个不能少”。

5.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分配精准、发放时间精准。加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资助资源分配向农村中小学适当倾斜,确保应助尽助。加大宣传力度,每所学校每间教室的醒目位置都应长期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资助全过程注重隐私保护,注重与育人相结合,实现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质量,充分发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精准认定中的作用。积极筹措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助学。

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和档案制度,全面、细致了解掌握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发展状况。建设校园爱心驿站、留守儿童之家等服务场所,提供留守儿童与家人沟通交流平台,开展“爱心妈妈”“成长伙伴”等结对活动,努力守护好每一个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按照省定办学要求建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关心留守儿童和寄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加强“全天候服务、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育人”,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和寄宿学生能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父母般的关爱,促进其健康成长。

7.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长效机制。通过组建城乡教育集团、名校托管、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建设农村中小学校发展共同体,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机制,促进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的提升。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互动课堂”项目,有效实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等。建立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利用骨干教师交流、省“名师空中课堂”等途径,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让农村中小学生享有一样的优质教育。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协调力度,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积极推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提升。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落实细化相关工作举措,切实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和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2.加强督导检查。建立义务教育工作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状况是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各设区市要建立定期督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督导检查机制。各地要把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提升和教育质量提高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年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政策培训和舆论宣传。各地要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和相关部门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办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政策要求。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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