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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14:39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职函〔2021〕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2021年4月12日至13日,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为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的各项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大会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上来,凝心聚力开创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推动江苏职业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类型教育基本定位,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及德育工作相关要求,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劳动教育,突出养成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重视学生文化素养,优化知识结构,在学生全面发展上下功夫。

(二)推进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丰富校企协同育人载体,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

(三)构建一体化职业教育体系。根据产业发展实际,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完善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推进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在专业设置、课程衔接、能力培养、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一体化设计。

(四)深化“三教”改革。提升教师队伍双师素养,创新教学内容及方式。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统筹1+X证书试点与学分银行建设,积极探索岗课赛证融合。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的法定职责,积极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培训,创新育训服务业态,提高职业院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水平。

(五)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地方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和激励保障办法,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和发展经验,激发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和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周密部署,确保指示批示和大会精神落实落地

各地各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统筹做好“六有”“六到位”,制定有特色、可操作的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通过专题学习、宣讲、研讨、培训等形式,传达大会精神、落实大会要求。统筹用好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开展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引导激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等职业院校请将本地本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联系人:梁燕,电话:025-83335665,邮箱:jszjmail@163.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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