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直属单位 >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 评估文件
省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2021年上半年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的函
发布日期:2021-04-26 11:20 来源:省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评院函〔2021〕1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1年上半年全省共有177所市优质幼儿园申报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我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商省教育厅基教处,确定其中125所幼儿园通过材料评审,进入现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现场考察时间

现场考察分两批进行,时间分别是5月25日—28日、6月22日—25日。现场考察分组与日程安排见附件1。

各幼儿园考察日期原则上按我院提出的方案执行,不得自行缩短时间。有2所以上迎评幼儿园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察顺序。

二、现场考察程序

(一)每所幼儿园考察时间为一天。按既定程序,考察活动主要包括:考察晨检,观摩一日活动,随机访谈教师、幼儿和家长,有针对性地核查原始资料,考察场地、设施、设备,现场反馈考察情况等。

(二)现场考察不需要专门准备迎评卷宗,相关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规范存放备查。不需要专门安排汇报会,请幼儿园提前向专家组提供创建介绍书面材料、自评表。

(三)现场考察不作评估结论,专家组在现场反馈考察意见的基础上,发送《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

(四)有关幼儿园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8月底填写《评后整改报告》(表式从江苏教育网——直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估文件”栏目下载),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集中报送我院。我院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后提出建议结论报省教育厅审定。

三、现场考察配合事项

(一)接到本函件后,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被评幼儿园的基础信息按《2021年上半年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及时通过县(市、区)教育网公示。专家组进园前3天,被评幼儿园要将统一格式的《评估公告》(表式见附件2)在幼儿园内外显著位置及校园网上发布(保留时间一个月)。评估监督电话:025—83335260。

(二)本次现场考察继续实行“开放式评估”,请被评幼儿园按要求就地聘请3位相关社会人士与我院派出的3位专家共同开展现场考察。

1.按照评估统一要求,幼儿园在现场考察两周前遴选3位社会评估人士,其中1人为家长委员会成员,1人为近三年毕业幼儿的家长,1人为结对帮扶幼儿园的省优质园园长。

2.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审定后的社会评估人士基本情况于现场考察一周前,通过电子邮箱jsyz08@163.com集中报送我院备案。被评幼儿园在大门外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表式见附件3)。公示前,幼儿园和县(市、区)教育局应就参评者是否同意公开基本信息征求当事人意见。

3.请有关教育局或幼儿园参照《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指南》(2021版)(从江苏教育网——直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估文件”栏目下载),对社会评估人士进行专题辅导,重点是分工指标内涵及评价细则、考察的基本方法、考察记录的文字要求、单项结论的判断标准、考察工作规范纪律等。在现场考察前,提醒社会评估人士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4.现场考察后,幼儿园将《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转发家长委员会成员,请家长对幼儿园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评后整改报告》经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上报。

(三)专家组接送及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食宿一律安排在地方政府定点接待宾馆或招待所。

(四)请各参评单位全面落实现场考察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现场考察考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评风评纪要求

规范评估是教育评估的生命线,所有参评幼儿园均应与我院及专家组共同签订并落实《规范评估责任书》,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厅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五不”评估纪律,坚持常态迎评、规范迎评。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幼儿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请每组第一所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4日上午(第二批为6月21日上午)11∶00前派车到南京市京西宾馆(草场门大街111号)接专家组,并统一用餐。同组下一站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派车到上一站接专家组。请各市教育局幼教干部做好衔接工作。

(二)遇有需要协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院省优质幼儿园评估项目组联系。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3335271,181****5823;苗老师,025-83335256,181****5809。

附件:1.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分组与日程安排表.docx

          2.评估公告.docx

          3.社会人士评估代表基本情况公告.docx


                                 省教育评估院

                                2021年4月2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