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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08:57 来源: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科函〔2021〕10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 的填报工作,确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高校信息系统填报工作零死角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对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填报、数据审核、风险档案建立以及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填报工作。

二、请有关高校以此次填报工作为契机,立即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高校,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5号)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三、不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高校,请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于2021年4月19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86617965@qq.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