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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继续开展统一战线
同心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08:54 来源:统战与群工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委教函〔2021〕8号                                                       

各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挖掘和利用江苏高校丰富的统一战线历史教育资源,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校统一战线同心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相关要求,将同心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与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相结合,整合学校部门、院系、学术团体、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等各方面资源,在弘扬党的统战文化优良传统、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统战教育品牌、强化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等方面培育新载体、凝聚新动能、形成新突破,有力推动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同心教育实践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统战工作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实践创新等工作,宣传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教育实践活动,展示统战工作创新成果,将同心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高校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教育基地、党外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党外知识分子培养锻炼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践教育基地。

二、建设原则

1.主题突出。要聚焦统一战线视角,突出统战工作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

2.特色鲜明。要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域历史文化特色,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具有代表性。

3.发挥作用。人物事迹素材要聚焦发挥作用,可以围绕党的统战工作,也可以围绕统战成员的作用发挥,凸显与党同心同行的教育意义。

三、建设条件

高校同心教育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历史上具有从事过党的统战工作的人物和知名党外人士的先进事迹,体现出统战历史文化传统和学校特色;

2.总结提炼学校现有的党外人士在教书育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先进事迹,具有较强的统一战线教育意义;

3.具有固定场所及设备保障。可以是与统战有关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故居、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或者是具有统战元素的展览馆、校史馆、教育基地、文化馆、名人工作室等;

4.具有反映典型人物风采事迹的资料(包括图片、书籍、展板、影像、线上资料等);

5.承担各级各类统一战线工作任务成果突出,优势明显,有影响力。

四、具体要求

1.各高校在自行创建的基础上,向省委教育工委进行申报。申报高校需填写《江苏省高校同心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内容包括申报基地名称、基本情况、申报理由(包括工作基础、相关人物、事件及其统战教育意义的文字说明,2000字以内),辅助证明材料(图片、文字、影像、线上资源等)。

2.每校限报一项,入选2020年江苏省高校统一战线同心教育实践培育基地的高校需重新申报。

3.省委教育工委将依据材料审核和实地察看情况进行遴选,并公布入选基地名单。

4.各入选基地高校,要按照要求给予专项经费配套支持,明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基地更好地发挥作用。

请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报省委教育工委统群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335560,邮箱:jyttqc@163.com。

附件:江苏省高校统一战线同心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doc

                           省委教育工委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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