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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
2021年招标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1-04-01 09:16 来源: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评院函〔2021〕11号

各有关个人和团体(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发挥评价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促进江苏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服务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2021年省教育评估院招标课题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根据“十四五”时期江苏教育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和2021年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重点项目的工作需要,确定本年度我院重点和专项招标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通过课题研究,对江苏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省教育厅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为教育评估重点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二、招标课题申报对象

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符合《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招标课题实施办法》(见附件2)课题招标条件的个人和团体(单位)原则上均可申报。申请人需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优势选定招标课题,可以结合课题研究实际吸收1名省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申请。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招标课题申报时间

1.重点招标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份,省教育评估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专项招标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份,省教育评估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四、招标课题申报材料

申报个人和团体(单位)须在申报材料截止日前向省教育评估院提交《投标申请书》(一式六份,表式见附件3)和《课题研究纲要》(一式六份),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fyxcz316@163.com。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须对《投标申请书》全面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具意见。

五、招标课题资助额度

省教育评估院重点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6-8万、专项课题为3-5万。申请人要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要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课题经费合理、有效的专项使用。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人员或部门参与2021年省教育评估院招标课题申报工作。我院将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投标进行评审和结果公示。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重点和专项招标课题指南.docx

      2.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招标课题实施办法.docx

      3.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招标课题投标申请书.docx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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