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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16:15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2203 字体:[ ]

苏教办职函〔202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苏教职﹝2019﹞14号)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认真开展自评,填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自评表》(附件1)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申报表》(附件2)。

二、已列入往年激励名单的地区,可参与本年度遴选。

三、各设区市评选推荐材料报经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自评表、申报表一式十份;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联系人及电话:王卿,025—83335613;电子邮箱:wangq@ec.js.edu.cn (mailto:wangq@ec.js.edu.cn)。

附件:1.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自评表.doc

   2.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申报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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