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延期派出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4 08:50 来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外函〔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形势,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因疫情无法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就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派出的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派出资格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0日。派出前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同时提交新邀请函及《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派出管理申请表》。省教育厅将根据派出管理申请情况,向派员单位重新核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证明》。

二、因疫情原因,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延期未派出人员,不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期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的限制。

附件: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派出管理申请表.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