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2021年度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9 14:39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宣传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社政函〔2021〕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工作安排,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地方高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办法与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系统自2021年2月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有关高校于2021年3月29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对本校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于2021年3月31日前上传至申报系统。申报阶段不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各有关高校统一寄送至省教育厅。

二、  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细致遴选,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李笑葶、陈靖远;电话:025-83335363、83335678;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1室,邮编:210024。

各独立学院由母体高校负责通知。

 附件: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